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6-04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2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533 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5 人,代表股份 240,644,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4,766,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6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1 人,代表股份 5,878,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77%。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4 人,代表股份 6,524,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46,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1 人,代表股份 5,878,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 总表决 239,05 99.340 1,460, 125,80 0.0523 7,949 7% 701 0.607% 0 % 2026 情况 年半年 其中, 1.00 度利润 通过 中小股 4,938, 75.685 1,460, 22.386 125,80 分配预 475 7% 701 3% 0 1.928% 东的表 案的议 决情况 案 关于提 总表决 239,26 99.428 1,155, 220,71 0.0917 8,539 2% 201 0.48% 0 % 请股东 情况 会解除 董铁牛 其中, 2.00 通过 先生独 中小股 5,149, 78.913 1,155, 17.704 220,71 3.3825 立董事 东的表 065 2% 201 3% 0 % 职务的 决情况 议案 关于选 总表决 239,04 99.334 1,398, 204,60 1,649 % 201 0.581% 0 0.085% 3.00 举第九 情况 通过 届董事 其中, 4,922, 75.435 1,398, 21.428 204,60 3.1356 会 1 名 中小股 175 9% 201 4% 0 % 独立董 东的表 事的议 决情况 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吕丹丹、林佩盈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