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5 证券简称:恒运昌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社区桃花源科技创新园X2 栋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90 普通股股东人数 29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3,915,1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3,915,1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4.865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865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乐卫平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吴黎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2、 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3,913,245 99.9957 1,557 0.0035 302 0.0008 2、 议案名称:《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3,913,245 99.9957 1,557 0.0035 302 0.0008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3,913,245 99.9957 1,557 0.0035 302 0.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2026 年 8,239 99.977 1,557 0.0188 302 0.0038 限制性股票激 ,846 4 励 计 划 ( 草 案)〉及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2026 年 8,239 99.977 1,557 0.0188 302 0.0038 限制性股票激 ,846 4 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 8,239 99.977 1,557 0.0188 302 0.0038 东会授权董事 ,846 4 会办理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柯燕军、何子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