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8 证券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039,516,9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55,927,5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9,516,9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28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6 年 9 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5 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2 福民发展有限公司 3 08*****901 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9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 38 楼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周晓敏 咨询电话:0769-88999292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