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002413 独立财务顾问:无 序 是否存在该事 号 事项 项(是/否/不 备注 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是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 是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是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是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7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是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 是 9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 10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是 适当人选 11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是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2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是 人员情形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是 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16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 是 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 不适用 权益数量的 20% 18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 是 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19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 是 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20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 10 是 年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 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 是 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设置预留 是 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 例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及其计算过程的说 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应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 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 是 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 量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授权日的 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 是 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 是 方法。如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 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 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或者 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或者行使权益的条 件;对设立条件所涉及的指标定义、计算标准等的说明;约 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 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 是 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 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 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 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明 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 是 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是 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 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 是 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 是 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 是 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 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 是 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 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 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24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 是 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 不适用 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7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 是 12 个月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是 29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是 额的 50% 3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 不适用 12 个月 31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 不适用 日 32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 不适用 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