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杰普特 股票代码:68802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1-8 号嘉禾良库文化创意园 8 号楼 3V13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1:黄治家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8-1 号科姆龙科技园 A 栋1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2:黄淮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8-1 号科姆龙科技园 A 栋12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4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同聚 指 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治家先生、黄淮先生、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 一致行动关系 指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5%的整数倍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1-8 号嘉禾良库文化创意园 8 号楼 3V132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治家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94044986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 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 经验期限 2014/3/27 至无固定期限 (二) 信息披露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有无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黄治家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无 (三) 信息披露人的一致行动人信息 有无其他国 姓名 性别 投资者身份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黄治家 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无 黄淮 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无 的一致行动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厦门同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先生,黄治家先生与黄淮先生为父子关系。综上,黄治家先生、黄淮先生、厦门同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同聚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厦门同聚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 变动后比 权益变 的 数(万股) 例(%) 数(万股) 例(%) 动方式 时间区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 厦门市同聚同源 集中竞 咨询管理合伙企 1,247.7042 13.13 1,236.2144 13.01 价 2026/9/17 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黄治家 1,827.5464 19.23 1,827.5464 19.23 / / 黄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