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45.378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6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9月18日,以91.8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45名激励对象授予645.3788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24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年9月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7人调整为345人,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9月18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1.8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5名激励对象授予645.378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8日 2、首次授予数量:645.3788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6% 3、首次授予人数:345人 4、首次授予价格:91.8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 属安排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5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