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济南圣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45 号),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0.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831,132.08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2,168,867.92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6QDAA3B01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投项目名称 是否已变更(含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已投入金额 号 部分变更) 资总额(万元) (万元) 1 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 否 200,000.00 - 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9,216.89 49,216.89 合计 249,216.89 49,216.89 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0,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募集 资金专户(新能源)存款余额 12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内可随时转让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且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 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