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002334 股票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5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没有收 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 披露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五)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注销共计 2,775,60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 2,682,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六)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七)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59,300 股后的 821,081,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分配比例,即 821,081,300 股*0.06 元/股=49,264,878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即每 10 股 0.598789 元= 49,264,878 元÷822,740,600股*1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股,即每股 0.0598789 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8789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至激励对象完成对应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 ,本激励计划中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80元/股调整为 4.80-0.0598789≈4.74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综上所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