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4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股份总数 2,388,032,769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6 人,代表股份 804,178,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3.6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84,150,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83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2 人,代表股份 20,027,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1 人,代表股份 19,794,8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1 人,代表股份 19,794,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289%。 3、出席、列席(包括视频通讯参会)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3,128,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5%;反对 9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6%;弃权 1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745,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971%;反对 9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765%;弃权 1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5%。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何植松、张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