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普诺威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端侧功能性 IC 封装载板项目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普诺威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签署端侧功能性IC封装载板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诺威”)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签署《江苏普诺威端侧功能性IC封装载板项目投资协议书》,在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投资建设“端侧功能性IC封装载板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0亿元,资金来源为普诺威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上述对外投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普诺威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签署端侧功能性IC封装载板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普诺威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方式,竞得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的两宗地块,并分别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业地块出让合同 1、合同双方 出让人: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位置:千灯镇七浦路北侧、七浦江东侧。 3、宗地总面积:15,608 平方米(约 23.4120 亩)。 4、宗地用途:工业(产业)用地。 5、出让年限:30 年。 6、宗地出让价款:人民币 5,618,880 元(大写:伍佰陆拾壹万捌仟捌佰捌拾元) (二)商业地块出让合同 1、合同双方 出让人: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位置:千灯镇七浦路北侧、宏洋路西侧。 3、宗地总面积:5,383 平方米(约 8.07 亩)。 4、宗地用途:商业(工业邻里中心)用地。 5、出让年限:40 年。 6、宗地出让价款:人民币 15,707,594 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万零柒仟伍佰玖拾肆元)。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普诺威签署上述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志着“端侧功能性 IC 封装载板项目”的土地取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项目用地的落实为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公司把握端侧芯片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扩大在高端 IC 载板领域的产能规模与技术优势,优化产品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两宗地块出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21,326,474 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较小,资金来源为普诺威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前期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及《出让合同》,普诺威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并需要满足投资规模、开发建设、产出效益、环境 影响、安全生产及资源利用等各个方面的要求,普诺威如果未能满足相关的要求并产生违约的,相关主管部门可按照合同约定对普诺威采取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 2、普诺威本投资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环评审批,但项目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普诺威会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特别提醒相关合同中的投资金额等数值,仅是合同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普诺威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积极关注项目后续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地块);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业地块)。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