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雄帝科技 证券代码:300546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I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39.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8,764.9691 万股的 1.27%。其中,首次授予 229.00 万 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5.82%,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764.9691万股的1.22%;预留1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4.18%,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764.9691 万股的 0.05%。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17.09 元/份。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则股票权益的行权价格与权益数量将依据本激励计划作以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 81 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 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II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每次行使权益以满足相应的行权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十、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III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预留部分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授出。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录 声明......I 特别提示......II 第一章 释义...... 1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2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3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4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6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和禁 售期...... 8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11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权与行权条件......12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6 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18 第十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0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3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25 第十四章 附则...... 28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雄帝科技、本公司、 指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符合授予股票期权条件的人员 授权日 指 本激励计划获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 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相应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 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 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 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