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2 证券简称:北芯生命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75.3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1,700.00 万股的 0.9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 20.0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8 月 25 日至 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2026 年 9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6)。 3、2026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5、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并同意以 20.0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1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7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375.3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91 人 4、首次授予价格:20.0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首次授予权益在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依次分别为 30%、30%、40%。预留授予权益在预留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依次分别为 50%、50%,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计划激励对 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归属时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获授 A 类 获授B类计 合计获授 占授予限 占首次授予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计划限制 划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