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回购,已实 际回购公司股份 3,5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回购最高价格 99.55 元 /股,回购最低价格 33.59 元/股,回购均价 55.8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675,204.03 元(不含交易费用)。 已实际回购的股份中,其中 1,795,500 股已注销,公司拟将剩余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795,500 股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720,537,813 股变更为 718,742,313 股,注册资本将由 720,537,813 元变更为 718,742,313 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2024-028、2026-024、2026-02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3 区 28 号楼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一层。 2、申报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9:30-11:30、13: 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潘勇 4、联系电话:010-63729108 5、传真:010-68438814 6、邮政编码:100070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