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星期一)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的 9:15 至 1 5:00 的任意时间。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 10 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珊珊女士。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3,299,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3, 949,982 股的 64.755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3,368,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0%。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202,33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488%。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2,406,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65%。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962,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2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962,3 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 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关于公司注册资 总表决情况 203,280,596 99.9908% 12,359 0.0061% 6,359 0.0031% 0 1.00 本变更并修订<公 其中,中小股东 通过 3,350,008 99.4444% 12,359 0.3669% 6,359 0.1888% 0 司章程>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侯其锋、刘新桐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