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1,748 名,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2,484,533 份,行权价格为 9.15 元/股。 ●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公告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通过公司 OA 系统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5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 日止,公示期间员工可向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在公示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收到个别员工关于激励对象范围标准等问题的咨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就相关问题向员工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上述名单中激励对象资格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 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出具《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鉴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975 人调整为 1,974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6,177.6185 万份调整为 16,174.6185 万份。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在确定授予日后,48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或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等情况,最终实际完成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74 人调整为 1,926 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由16,174.6185 万份调整为 16,169.8185 万份。 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即 将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各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序号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 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公 司 2024 年 净 利 润 为 - 3 年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5% 488,649.81 万元,2025 年净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净利润为正 利润-449,986.99 万元,减亏 注:1、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