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4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保余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1,500 万元 37,116.91 万元 是 否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40,014 万元 580,158.00 万元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1,484,213.82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96.84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富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担保书》,公司为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供应链”)与上述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合计 11,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浙江山鹰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合计 2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祥恒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祥恒”)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14,014 万元的连带责任抵押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游供应商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49,000 万元,对上游供应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0,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和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3)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为满足参股公司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热电”)的日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物产热电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和 2026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9)和《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 个月 保证范围:保证浙江山鹰供应链完全履行主债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债务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限:两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循环滚动计算。 (二)债权人:嘉兴市富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 个月 保证范围:保证浙江山鹰供应链完全履行主债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债务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限:一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循环滚动计算。 (三)债权人: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 个月 保证范围:保证浙江山鹰供应链完全履行供应链服务业务产生的债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而应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限:二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循环滚动计算。 (四)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18,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 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浙江山鹰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江山鹰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 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浙江山鹰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