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464,47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464,4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24.800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4.800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江龙先生主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吴亚星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 董事会秘书董东峰先生列席,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5,407,029 99.8380 21,019 0.0593 36,428 0.1027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荣荣、吴亚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