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7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5.5660 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31.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841.24 万股的 0.81%。其中首次授予 291.2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841.24 万股的 0.71%,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7.92%;预留授予 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841.24 万股的 0.10%,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2.08%。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59 人;预留授予 8 人。 4、授予价格:12.55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等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X)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各年度所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 公司层面归属 公司层面归 公司层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 比例80% 属比例60% 面归属 100% 比例0% 2024年定比 第一个 2024年 2023年营业收 23%≤X<37% 9%≤X<23% X<9% 归属期 入增长率 X≥37% (X) 2025年定比 第二个 2025年 2023年营业收 50%≤X<82% 37%≤X< X<37% 归属期 入增长率 X≥82% 50% (X) 第三个 2026年定比 90%≤X< 82%≤X< 归属期 2026年 2023年营业收 X≥100% 100% 90% X<82% 入增长率 (X) 注: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结果取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中 2025—2026 年的考核安排一致。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两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上一年度两次考核结果 两次考核结果均 任意一次考核结果 任意一次考核结 为 C 以上 为 C 且无 C 以下 果为 C 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