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6-45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09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9 月 0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9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15 号国泰大厦 2号楼 4 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子燕主持本次股东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9 人,代表股份 801,077,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21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782,646,95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8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4 人,代表股份 18,430,77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333 人,代表股份31,793,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3,362,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324 人,代表股份 18,430,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3%。 8、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结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的 总表决情况 799,69 99.82 1,307, 0.163 72,80 0.00 0 0.00% 7,463 77% 458 2% 0 91% 公开发行可 1.00 表决通 转换公司债 其中,中小 过。 券募集资金 30,413 95.65 1,307, 4.112 72,80 0.22 股东的表决 ,014 86% 458 4% 0 90% 0 0.00% 进行现金管 情况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 795,21 99.26 5,795, 0.723 64,40 0.00 0 0.00% 总表决情况 8,263 86% 058 4% 0 80% 部分闲置自 2.00 表决通 有资金进行 其中,中小 过。 委托理财的 25,933 81.57 5,795, 18.22 64,40 0.20 0 0.00% 股东的表决 ,814 01% 058 73% 0 26% 议案》 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谢文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 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