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自控 公告编号:2026—061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6年9月9日 ? 预留授予数量:690.00万份 ? 行权价格:4.40元/份(调整后) ? 预留授予人数:30人 ?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确定 2026 年 9 月 9 日为预 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690.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5 月 1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五)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种情况,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相关权益。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情况 (一)行权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 本 1,116,383,56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1,163,835.6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如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含预留)由 4.41 元/份调整为 4.41-0.01=4.40 元/份。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股票期权,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根据公司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22 人调整为 12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0.00 万份调整为 2,760.0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00.00 万份调整为 690.00 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4,560.00 万份调整为 3,450.00 万 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四、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6 年 9 月 9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预留授予人数:30 人。 (四)行权价格:4.40 元/份(调整后)。 (五)预留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调整后):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690.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1,638.3561 万股的 0.62%。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股票 占调整后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万 权益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 份) 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90 20.00% 0.62% (30 人) 合计(30 人) 690 20.00% 0.6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