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6-03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黄新民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421,810,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9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1,979,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4.16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311%。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5311%。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投票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分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比 编码 类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股) (股) 例 总表决 关于拟补 417,507,206 98.9799% 3,858,475 0.9147% 444,510 0.1054% 0 0% 情况 选第八届 1.00 董事会非 其中, 通过 独立董事 中小股 的议案 东的表 5,528,060 56.2306% 3,858,475 39.2479% 444,510 4.5215% 0 0% 决情况 总表决 关于申请 418,244,516 99.1547% 3,129,275 0.7419% 436,400 0.1035% 0 0% 情况 注册公开 2.00 发行公司 其中, 通过 债券的议 中小股 案 东的表 6,265,370 63.7305% 3,129,275 31.8305% 436,400 4.4390% 0 0% 决情况 总表决 关于申请 418,243,716 99.1545% 3,129,275 0.7419% 437,200 0.1036% 0 0% 情况 统一注册 3.00 发行债务 其中, 通过 融资工具 中小股 的议案 东的表 6,264,570 63.7223% 3,129,275 31.8305% 437,200 4.4471% 0 0% 决情况 总表决 关于公司 417,363,956 98.9459% 4,417,235 1.0472% 29,000 0.0069% 0 0% 情况 董事 2026 4.00 年度薪酬 其中, 通过 方案的议 中小股 案 东的表 5,384,810 54.7735% 4,417,235 44.9315% 29,000 0.2950% 0 0%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亚强、孟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