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脉科技 股票代码:60304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炳坤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2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一、备查文件......16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6 附表:......1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炳坤于 2026 年 9 月 7 日以协议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让方式受让胥爱民持有的华脉科技11,000,000股股份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27%) 上市公司、华脉科技、目标公司 指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炳坤 转让方 指 胥爱民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胥爱民与王炳坤于 2026 年 9 月 7 日签署的《关于南 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胥爱民拟转让予王炳坤的、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标的股份 指 之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合计 11,000,000 股, 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 5.27%。 慕思股份 指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王炳坤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19001972****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炳坤直接持有慕思股份(001323.SZ)18.47%股份,并通过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慕思股份(001323.SZ)18.96%股份、通过瑞昌慕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慕思股份(001323.SZ)1.24%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华脉科技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胥爱民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1,000,000 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减持华脉科技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脉科技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6 年 9 月 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共 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胥爱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1,000,000 股,本次受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益变动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炳坤 A 股普通股 0 0.00 11,000,000 5.27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胥爱民 乙方(受让方):王炳坤 1.标的股份转让 1.1 甲方同意按《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11,000,000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5.27%)的所有权及其全部从属权利(该从属权利为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已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基于前述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1.2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14.37 元/股(不低于本 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股票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下限),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158,070,000 元(人民币壹亿伍仟捌佰零柒万元整)。若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 间发生送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分或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