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工业”、“发行人”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对征和工业延长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根据前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自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026 年 8 月 11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征和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鉴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 顺利完成,发行人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和 2026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发行人延长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一鸣 米 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