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965,4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9.94%;通过“福建国资- 国新证券-26 闽资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8,500,0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 5.29%。上述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国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816,846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00%。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605,615 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3,211,231 股)。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资公司发来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5,965,408股 持股比例 9.9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15,965,408股 此外,因发行可交换债券,国资公司通过“福建国资-国新证券-26 闽资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8,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29%。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国资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福建省国有资产 4,816,846 3% 2026/4/10~ 31.50-36.64 2026/2/5 管理有限公司 2026/5/1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816,84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05,615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211,231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9 月 28 日~2026 年 12 月 2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500,000 股股份划转至“福建国资-国新证券-26 闽资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资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