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芯原股份 股票代码:6885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 年 8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原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芯原股份 指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指 本报告书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芯原股份比例减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及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09-26 至 2029-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 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 主要股东名称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0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5.06% 其他股东 4.7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张新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徐文立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高峰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李炯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李国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秦斌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否 卢伟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阳华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高洪旺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宋颖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倩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春生 男 副总裁、财 中国 北京 否 务负责人 黄登山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韦俊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杜丹 女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张建华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1 国微控股(HK) 9.23% 2 华大九天 6.97% 3 中微公司 7.63% 4 中科仪 15.1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