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九月 目 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9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22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7日14时00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会 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7日 至2026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德胜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六)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职务名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职务名称的修订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司的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 首席财务官、首席科研官、首席人力资源官。 财务官。本章程所称总裁同《公司法》规 本章程所称总裁同《公司法》规定的经理具有 定的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本章程所称副 相同的含义;本章程所称常务副总裁、副总裁 总裁同《公司法》规定的副经理具有相同 同《公司法》规定的副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 的含义。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常务副总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 裁、副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 首席财务官、首席科研官、首席人力资源官为 务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 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 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六十二条 常务副总裁、副总裁及其他 第一百六十二条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开展工作,并根据公 人员协助总裁开展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 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以上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薪酬发放的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 如下: 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