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 16 楼(200082) 16th Floor, East Tower, Raffles City, No.1089, Dongdaming Road, Hongkou District, 200082, Shanghai, China Tel: 8621-66529952 Fax: 8621-66522252 www.landinglawyer.com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维存储”或“公司”,证券代码为 688525)的委托,为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23 年 03 月 08 日出具了《关于深圳佰维存 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以下 简称“《草案法律意见书》”)、于 2023 年 05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深圳佰维存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于 2023 年 08 月 08 日出具了《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于2024年08月08日出具了《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于 2025 年 08 月 08 日出具了 《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现对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与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法律意见书与《草案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意见书一并使用,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简称如无特殊说明,与《草案法律意见书》含义一致。本所在《草案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和声明同样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3.本所同意佰维存储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披露,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 文 一、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实施情况暨调整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批准和授权 1.2023年03月08日,佰维存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相关议案。 2023年03月08日,佰维存储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年03月08日,佰维存储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2.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3年03月19日止,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03月22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 年 03 月 27 日,佰维存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 决前述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05 月 25 日,佰维存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文件的修订的议案》,同意修订本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06 月 12 日,佰维存储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 6.2023 年 08 月 08 日,佰维存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 2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1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为 2023 年 08 月 08 日。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相关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3年08月08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08月08日,佰维存储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8名,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162.2890万股。同意作废限制性股票共21.9660万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相关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认为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218名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8.2025年08月07日,佰维存储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025年08月08日,佰维存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7名,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417.5370万股。同意作废限制性股票共84.2180万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相关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日发表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认为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207名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9.2026年08月10日,佰维存储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