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264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3.45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112.0000 万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华泰江苏展芯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江苏展芯员工资管计划”) 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江苏展芯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112,000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8,224,000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2,336,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2,336,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027,50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756,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2,533.84383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 行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5,757,000 股)由网下回拨至 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7,270,50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1,513,50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159574899%,有效申购倍数为 6,266.64976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 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江苏展芯员工资管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 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 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 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 属企业组成。 (二)获配结果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江苏展芯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112,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 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224,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截至2026年7月21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战略 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31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股) (元)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江苏展芯员工资管计划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4,112,000 96,426,400.00 12个月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640,744 38,475,446.80 12个月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2,050,931 48,094,331.95 12个月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2,046,829 47,998,140.05 12个月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639,658 14,999,980.10 12个月 业或其下属企业 青岛城金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1,845,838 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