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江苏晨洁再生资源 4,000.00 万元 0.00 万元 是 否 科技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9,7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5.7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苏晨洁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晨洁”)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晨洁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为人民币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8 日、5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9 亿元的担保(含本数),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被担保子公司(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公 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本次调剂 本次调剂 本次调剂 调剂后尚未 方 被担保方 前担保额 额度 后担保额 使用担保额 度 度 度(含本次)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欧蒙化学品(江 2,000.00 -1,000.00 1,000.00 0.00 苏)有限公司 公司 艾德旺生物能源 6,000.00 -3,000.00 3,000.00 500.00 (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 江苏晨洁再生资 0.00 +4,000.00 4,000.00 0.00 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晨洁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直接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王道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582257956H 成立时间 2011 年 9 月 2 日 注册地 杨舍镇暨阳东路 174 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宠物食品、生物柴油销 经营范围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 行经营活动) 2026 年 4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4 月 /2025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61.84 9,700.0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7,187.82 7,565.12 资产净额 2,274.02 2,134.91 营业收入 1,265.49 3,666.49 净利润 139.11 535.97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苏州金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相关方 保证人: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晨洁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担保最高债权限额 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限额为¥40,000,000.00(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最高限额是指债权人核定给债务人的,允许债务人在附属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未清偿租赁本金余额,不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利息、违约金、名义货价、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质押财产处置费、差旅费、过户费等)。主合同币种与本合同约定币种不一致的,保证人同意按主合同项下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确定的汇率价格折算。 (三)保证担保范围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系指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违约金、名义货价、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以及非因债权人原因导致主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含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后,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的,还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