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50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缩短会 议通知时间,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庄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实施完成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18 元/份调整为 19.89 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1.02 元/份调 整为 20.73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汤金宽先生、程煜 烽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实施完成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3.13 元/股调整为 12.8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谢竹虹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授予协议书已终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董事会确认谢竹虹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已终止,具体如下: (1)谢竹虹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签署背景 谢竹虹曾是公司员工。2021 年 6 月,谢竹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0 周岁, 从公司办理退休手续。2021 年 7 月,公司与谢竹虹签订《劳务服务协议》,由其提供劳务服务。2021 年 12 月,公司与谢竹虹签订《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对其授予股票期权。 (2)谢竹虹离职及后续安排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谢竹虹签订《协商解除劳务服务协议书》,双 方确认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解除劳务关系。随后,谢竹虹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签署《离职/辞职申请表》,完成离职交接手续,并于同日向公司出具《离职承诺书》。自此,谢竹虹不在公司或公司任何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成都蓉博”)与谢竹虹签订《顾问服务合同》,约定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成都蓉博委托谢竹虹担任管理层顾问。但该顾问服 务不涉及成都蓉博任何审批和决策流程,谢竹虹未在成都蓉博有任何任职。 (3)《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相关约定 《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第 6.2.2 款约定:“乙方(指谢竹虹,下同)发生正常的职务变更,但仍在甲方(指公司,下同)公司内,或在甲方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权益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 6.2.5 款约定:“乙方因辞职、甲方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甲方进行注销。” 第 6.2.10 款约定:“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4)认定及依据 谢竹虹与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并办理离职后,其与成都蓉博签订的《顾问服务合同》不构成《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第 6.2.2 款约定的“仍在公司内,或在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正常职务变更”情形。根据《股票期权授予协 议书》第 6.2.5 款约定,鉴于谢竹虹已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从公司离职,谢竹 虹不得就股票期权继续行权,《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已终止,董事会对此予以确认。有关谢竹虹情况及其股票期权行权处理方式,根据《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第 6.2.10 款的约定,应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以本次董事会决议的意见为准。 (5)关于《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说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谢竹虹与公司签订《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其中载明谢竹虹与公司解除劳务关系、与成都蓉博签订《顾问服务合同》,并确认股权激励安排不变,且事先确认谢竹虹在各个行权期内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结果能达到授予标准系数为 1。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的约定,《补充协议》约定事项应经过董事会决议,但是该《补充协议》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6)谢竹虹股票期权的行权及注销情况 谢竹虹已就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期(2022 年度)、第二 期(2023 年度)股票期权实际行权。其第三期、第四期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进展公告》,鉴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谢竹虹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的 30 万股股票期权,公司暂未办理注销手续。 202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认为谢竹虹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对其持有的第四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0 万股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4 日